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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提供开评标场所收费标准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4-28 09: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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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

为满足各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的开评标场所使用需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对外提供的开评标场所服务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需求单位使用厦门路桥百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开评标场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81号10楼),单场次4小时内收取场地使用费600元,若超过4小时,每小时增加100元(不足30分钟的不计,超过30分钟按照1小时计取)单场次封顶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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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采购人已委托厦门路桥百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则无需缴纳场地使用费。

2. 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则无需缴纳场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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